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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度招生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注:A.考生持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B.提出申请的考生,至少硕士研究生阶段需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专业,或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文学、军事学、管理学等相关门类专业。
4.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5. 外语要求:
(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4≥425分或CET-6≥425分(2005年以前CET-4或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学习、用非中文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历(学位),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其他语种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3)外语专业毕业的申请人,以毕业证书为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A.已获得硕士学位;B.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C.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报名与提交材料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我校当年博士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招生简章和学部实施细则。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1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将全部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1份,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于2024年4月15日前寄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部,在邮件封面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封面。
(2)《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手写签字原件。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科阶段的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本科阶段学历证明材料: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打印件;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本科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6)硕士阶段学籍/学历、学位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和硕士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打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阶段《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打印件。
(7)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1份。
(8)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10)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11)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12)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13)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跨一级学科申请者需在个人陈述中写明:(1)硕士所学学科、专业与所申请学科之间的关系;(2)对所申请学科的学术兴趣是如何形成的;(3)目前对所申请学科具有何种程度的学术积累,并列举15本读过的相关学术著作。
(14)曾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考生,还须提供目前有效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15)“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
划”考生须同时提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1份。
(16)报考高校“两课”教师计划需提供:能够证明个人在本学校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满5年以上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推荐书,推荐书需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和人事处领导签字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四、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学部按一级学科成立两个“材料审核小组”,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按下设二级学科进行审核,每个小组由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审核程序如下: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此环节未通过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3.跨学科认定:
申请人是否跨学科由“材料审核小组”在材料审核时认定。
材料审核工作完成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材料审核结果,同时公布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
五、考核与录取
1. 学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申请-考核的具体工作。
2. 考核时间:2024年5月10日-12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请见学部网站通知。
3. 跨学科加试。学部按一级学科在综合考核前对跨学科申请人加试2门考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每科时长90分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加试科目: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人员,①马克思主义哲学,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申请哲学一级学科人员,①中国哲学史,②西方哲学史。
4.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差额方式。
(1)专业素质考核:以二级学科基础理论为内容进行笔试(闭卷),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长为12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由二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5—7位博士生导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查申请人的科研背景、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重点考查申请人的研究计划,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人考核时长不少于3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
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均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综合考核结果。
5. 拟录取名单确定
(1)申请人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6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
(2)根据所申请导师的所有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导师分配的招生名额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3)全部考核工作完成后,学部将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4)考核结束后,在马克思主义学部网站公布考核结果,内容包括:参加考核所有考生的考生姓名、考生编号、专业素质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考生最终成绩、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专业等信息,注明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并明确公布考核结果的起止时间。
(5)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六、监督保障
1.实行全面明责制度。学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招生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做到程序规范、分工明确,责权清晰、责任到人,督查到位。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部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重要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3.实行申诉复议制度。学部会及时受理回应所反映的各种问题。申请人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名提出申诉。学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诉进行处理。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选拔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七、其他
1. “各类专项计划”参照本“申请-考核”制细则执行,根据申请人考核实际情况及有关要求统筹录取。
2.本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邮寄地址(为确保材料的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EMS快递):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办公室,
年景老师(收)
邮编:130024
联系电话:0431-85099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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