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部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马克思主义学部关于集体备课、集体听课、集体评课制度的规定

2017-05-17|点击数:

为掌握教学一线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经学部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集体备课

由各院系组织,分别于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进行3-4次集体备课,要求本院系全体教师参加。

参与集体备课教师每次计4学时工作量,由院长、系主任统计后,到教务秘书处备案,计入教师下学期本科课时量。

二、集体听课

(一)听课数量

学部教务委员会委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督学听课每学期不少于30学时;学部行政负责人、主管教学的部长、院长、系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学部其他党政领导、辅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具有多重身份的听课人员按照其听课次数要求最高的身份进行听课。

(二)听课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周,各院系按照课时量要求,组织相关人员集体听课,听课范围包括本科公共政治课、本科专业课;各院系根据学科需要,在学期内其他时间组织集体听课;学部鼓励全体教师互相听课。

听课后登录教务处听课系统,录入听课情况,并打印听课记录单,签字后交至教务秘书处。

三、集体评课

每学期期中、期末由各院系就集体听课情况组织集体评课。集体评课可与集体备课合并进行。

院系负责人在集体评课中须及时评价课程、总结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每次集体备课、评课后,由院长、系主任填写《教学研讨与集体备课评课记录表》(见附件),并交至教务秘书处备案留档。

集体备课、评课活动可以公开课展示、优秀教师报告、教学研讨会等形式举办。本科专业课在集体评课过程中需至少一次吸收学生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可采取课堂调查等形式进行学生意见征求与反馈。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部

 2017年5月17日

Copyright ©2016 marxism.nen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