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严把硕士研究生复试关,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特制定本细则。
一、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不含校外调剂)。
专 业
| 招生人数
| 最低分数线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340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14
| 345
|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2
| 359
|
思想政治教育
| 10
| 338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6
| 326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6
| 293
|
中国哲学
| 2
| 324
|
伦理学
| 4
| 326
|
科学技术哲学
| 4
| 323
|
中共党史
| 4
| 318
|
社会学
| 3
| 393
|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 20
| 346
|
二、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2015年4月11日(周六)上午8:00—10:00,马克思主义学部329教室。复试报名费:100元。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并由考生本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承诺书》(附件2):
(1)应届本科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2)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往届毕业的考生,可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4)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凭军官证)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5)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可带上相关的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复试内容
1.跨学科加试(加试内容详见招生简章)
时间:2015年4月11日(周六)下午12:30—16:30
考场:马克思主义学部329教室
所有参加复试的跨学科考生进行两门专业课加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能参加复试,不能录取。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2.专业课笔试(笔试内容详见招生简章)
时间:2015年4月12日(周日)上午8:00—10:00
考场:马克思主义学部329教室
全体复试考生专业课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重要提示:手机不允许带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3.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时间:2015年4月12日(周日)上午10:05—12:30
考场:马克思主义学部223会议室、308研讨室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按照外语语种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外语语种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
4.综合能力面试
时间:2015年4月12日(周日)下午13:30
考场:分5组面试。
第1考场:马克思主义学部223会议室(候考225教室);
第2考场:马克思主义学部323会议室(候考329教室);
第3考场:马克思主义学部308研讨室(候考306教室);
第4考场:马克思主义学部302教室(候考304教室);
第5考场:马克思主义学部423教授间(候考427研讨室)。
内容:1.政治思想觉悟与操行(20分)
2.理论基础与专业知识(50分)
3.思维能力与表达能力(15分)
4.综合素养与培养潜质(15分)
综合能力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面试形式现场抽题签答题;满分100分。
5.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课测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监督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部研究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电话:0431-85099626
电邮:weiss170@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0431-85098976(研招办),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22室
0431-85098259(纪委),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418室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承诺书》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