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时间、地点:10月9日 上午8:20 马克思主义学部二楼办公室(208)
复试时间、地点:10月9日 上午8:30 马克思主义学部各会议室
一、复试原则
1.按需招生、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公平、公正、公开。
二、复试内容及成绩要求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项内容所占比例如下:
1.政治思想品德(10分) 2.专业基础知识(25分) 3.理论思维能力(15分)
4.语言表达能力(15分) 5.专业培养潜质(25分) 6.外语听说能力(10分)
复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获得录取资格,按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三、复试方式和程序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复试程序如下:
1. 复试小组对推免生专业基础知识进行考察,采取现场抽题和即席回答方式;
2. 复试小组对推免生的其他方面能力和素质进行面试;
3. 复试小组对推免生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分别对推免生复试情况进行打分;
4. 由复试小组对推免生成绩统计,排出复试名次,提出录取意见。
四、考生复试须知
1.接收专业
(1)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各招生专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2)哲学学科各招生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科学技术哲学;
(3)社会学专业(包括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
(4)中共党史专业。
2.申请条件
(1) 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或我校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名额补偿计划”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身心健康,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诚实守信。
3.复试报到时需携带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学校教务处或就读学院(部、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
(3)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等;
(4)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留存复印件备查。
(6)每位考生交复试费100元。
4.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同意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附:
东北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招生计划
推荐高校名称
| 我校接收学院
| 接收学科专业
| 拟招人数
| 备注
|
东北大学
| 马克思主义学部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
|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马克思主义学部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1
|
|
黑龙江大学
| 马克思主义学部
| 哲学
| 1
|
|
兰州大学
| 马克思主义学部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
|
|
辽宁师范大学
| 马克思主义学部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1
|
|
山东大学
| 马克思主义学部
| 哲学
| 1
|
|
山东师范大学
| 马克思主义学部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
|
|
陕西师范大学
| 马克思主义学部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1
|
|
天津师范大学
| 马克思主义学部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1
|
|
西安交通大学
| 马克思主义学部
| 哲学
| 1
|
|
郑州大学
| 马克思主义学部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
|
|
注:除以上学校之外,获得本校推免资格的学生也可以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