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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对国企党建工作提了哪些新要求

2016-10-14|点击数:

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10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深刻论述了国企发展的规律所在,深入回答了国企党建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做好新形势下国企党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下一步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对于国企党建工作,总书记着重强调了哪些方面,提出了哪些新要求,本网进行了梳理。

一、强调国企必须具备的“六种力量”

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二、提出国企深化改革要坚持“三个有利于”

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

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

三、提出国企两个“一以贯之”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

四、提出加强国企党建工作总要求:“四个坚持”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

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

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

五、提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

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六、明确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方式

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三者有机统一,归结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七、加强对国企领导人监督和管理

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八、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

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企业在重大决策上要听取职工意见;

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

九、关于对国企领导人的要求

要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

要坚定信念、任事担当,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

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要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

要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开创企业发展新局面。

十、关于国企领导人员的培养

要放到工作一线摸爬滚打、锻炼成长,在实践中成长起来的选拔到领导岗位;

要从严管理,又要关心爱护,树立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

要大力宣传优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

十一、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落地“四个要”

要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动态调整组织设置;

要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要让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

十二、明确各级党委责任

地方各级党委: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

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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